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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资讯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多少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婚前财产不论结婚有多少年都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自愿把婚前财产列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否则正常情况下,婚前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人身受损获得的赔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夫妻间彼此对

    2024-03-28

  • 个人遗产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个人遗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关系是,如果遗嘱当中明确表示这笔遗产只归其中一方,继承所得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遗嘱,丈夫或妻子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取得了遗产,这时候遗产不算个人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

    2024-03-28

  • 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怎么判

    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男方的诉求,比如法院对当前的离婚诉求具有相应的管辖权,被告的信息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等,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出轨一方没

    2024-03-28

  • 广州合法居住证明居委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广州的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主要就是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住址、就业等证明材料。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就可以根据程序来进行办理了。

    2024-03-28

  • 分居六年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可以一次性判离婚了吗

    分居满6年也不代表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很多,在起诉离婚时,原告能证明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6年的,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在这种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调解无效,可

    2024-03-28

  • 个人征地补偿费收入交增值税吗(个人征地补偿费收入交增值税吗)

    征地补偿费当然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才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但政府征收土地并且给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征地补偿费,这不属于市场交易行为。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或者修理修配劳务等都要依法缴

    2024-03-28

  • 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包括股东可以按照自己出资的比例行使自己的表决权,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掌握的股权的多少,股东的会议一般是按照股东出资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个股份有一个表决权。

    2024-03-28

  • 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违法吗(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违法吗)

    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拖欠征地补偿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被强分的征地补偿款,而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是有可

    2024-03-28

  • 办理公证遗嘱的流程是什么? 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公证遗嘱的流程首先是立遗嘱人提出公证遗嘱的申请,申请之后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材料提交之后公证处受理,受理之后进行遗嘱的审查,审查通过之后进行批准出证,证明公证书有效最后领取公证书。

    2024-03-28

  • 商标侵权连环诈骗案件中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在商标侵权连环诈骗案件中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是,当前掌握的证据证明存在相关的犯罪事实,且该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根据诈骗案件的具体情况确认,不适合采用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措施,对

    2024-03-28

  • 违法征地补偿款可提存吗(征地补偿款村里提留合理吗)

    违法征地补偿款是不可以提存的,一般被提存的财产应该是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且提存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比如债权人下落不明或者债权人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受理债务,债权人死亡,但是还没有确定下来

    2024-03-28

  • 退休人员劳动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退休人员劳动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

    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雇佣退休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协议代替书面正式劳动合同,由于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协议只需要符合法定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明确雇佣关系、工作内容以及劳动报酬待

    2024-03-28

  • 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可以通过证明商标和普通的商品商标的区别,或者可以将商品商标的侵权判定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允许将地理的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进行注册。

    2024-03-28

  • 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遗嘱的怎么继承(被继承人未死亡能否继承房产)

    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应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民法典》中规定的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有纠纷

    2024-03-28

  • 附带民事诉讼适不适用自诉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适不适用自诉案件调解

    附带民事诉讼是适用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被告信息明确,相关财产损失是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及相关的事实根据等

    2024-03-28

  • 被继承人去世后怎么证明打印遗嘱有效

    打印遗嘱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比如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对于遗产的分配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格式等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他人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根据

    2024-03-28

  • 涉嫌贩毒没证据可以搜家吗 疑似贩毒,如果没有搜集到证据,什么时候会放出来

    在调查贩毒案件的过程中,办案部门可以搜家,但是搜家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办案部门要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的,需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在搜查住处的时候需要依法出具搜查证。任何工作人员不

    2024-03-28

  • 签了借款合同对方未打钱合同生效吗(借款合同签了,但对方没有付款给我)

    签了借款合同对方未打钱合同是不生效的,证明借贷关系生效的凭证除了借条之外,还有借款的款项交付的证明,两种证明才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也就是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否则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2024-03-28

  • 签完出版合同作者的义务有哪些 出版合同一般几年有效

    签完出版合同以后,作者的义务包括,不能一稿两报,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作品,在约定的时间内应该尊重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同时本人创作的作品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不能侵犯别人的著作权,事实上,作者和出版者的

    2024-03-28

  • 地方教材出版合同是和谁签订的?

    地方教材出版合同是和当地的出版社签订的,并且出版合同签订的出版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又符合国家出版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等。

    2024-03-28

  • 图书代理出版服务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图书代理出版服务合同的生效条件是,签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出版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约定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过,图书代理出版服务合同中的详细条款并

    2024-03-28

  • 犯罪未遂特征及要件是什么?(犯罪未遂特征及要件是什么原因)

    犯罪未遂特征及要件是犯罪的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犯罪的行为没有真正实施,也就是没有完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没有得逞,并且犯罪没有得逞的原因是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

    2024-03-28

  • 安徽退休金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安徽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安徽的退休金调整方式还是采取的定额调整,挂钩,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调整。定额调整,他还是遵照着一个社会的公平原则,每一人每个月都会增加相同的钱数,但是具体的增加数额还是要看安徽本地的财政部门怎么决定

    2024-03-28

  • 符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情形是什么?

    符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情形是生产伪劣产品并且销售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情形,伪劣的产品没有销售,但是价值的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情形,销售的金额不满五万元但是已经销售的金额的三倍和没有销售之和达到十五

    2024-03-28

  •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移送管辖?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移送管辖

    发回重审案件是不能移送管辖的,移送管辖需要在案件受理之后,并且案件审理之前进行移送,需要在一审的时候就移送管辖,发回重审已经不是一审的情况了,这种时候就不能移送管辖,没有权利。

    2024-03-28

  • 执行董事与股东会什么关系? 董事长属于执行董事吗

    执行董事与股东会是被选举和选举会议的关系,执行董事是在股东会中选出来的,并且执行董事需要会股东大会负责,股东大会是由全体的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利选任和解除董事。

    2024-03-28

  • 广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中可吊销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

    在广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可能被吊销许可证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大规模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之前因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查处过以后,又有此类违法行为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数额较大,以行贿等方式推销假冒伪劣商品

    2024-03-28

  • 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如何继承(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如何继承遗产)

    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可以一并继承债务。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是留有遗产的情况之下,继承人以及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相关的人员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的情况之下,就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2024-03-28

  • 移送管辖的要件有哪些?(移送管辖的要件有哪些内容)

    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如果对受理的案件法院没有案件的管辖全,该法院可以进行移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才能进行审判,并且不能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移送,需要在一审的时候移送。

    2024-03-28

  • 移送管辖后诉讼费怎么处理? 案件移送诉讼费的处理方式

    移送管辖后诉讼费需要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一并移送。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了民事犯罪纠纷的话,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畴之内,是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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